星期三下午拜訪了"波大有腦靚媽媽",在她家里談完了公事後坐了一會,她就帶在下到她家附近的茶餐室飲下午茶,突然聽到一把有如黃鷥出谷的歌聲從后傳來,回頭一看原來是一位賣麵的歐巴桑在開心的唱歌,心中真的吃了一驚,心想這麼一間不起眼的茶餐室竟然有這麼一位歌唱高手,那把唱黃梅調的嗓子真可以令人聽出耳油!
某些人有某方面的過人才華,有些天生一把亮嗓子,有些畫的一手好畫,有些人特有音樂天份,有些人是運動奇才等等,但是不是代表那些人一定要靠他們這方面的才華來賺錢呢?記得多年前剛投入社會工作,有些朋友說:你就好啦!可以把"興趣"當飯吃。當時在下也自以為是的沾沾自喜,但慢慢的工作多年後,才發現原來把"興趣"用來賺餞,遲早那"興趣"會離你而去,遲早你會厭惡那曾經令你瘋狂的"興趣",因為那是別人付錢要你做你所謂的"興趣",是你在背叛你的"興趣"。反而那每個星期一令你不想起床的工作,可能還會令你產生"興趣",凡事太盡,緣份必定早盡?這應該是物極必反的現像吧!
有時遇到一些血氣方剛,投入社會工作不久的小伙子,真的想告訴他們,別把工作和興趣混為一談,始終"興趣"是用來陶治心靈的,"工作"是用來填飽肚子的。如果那茶餐室的歐巴桑以唱歌來賺錢,可能她不會像現在那樣天天開心的唱了。
1 則留言:
就如现在我己对漫画失去了以前的狂热,兴趣变成工作事业,好快乐的事变成有责任,有压力,有重担.
现在的你就别把攝影变成工作了,盡享受隨心所欲的快乐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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