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月去了一趟波德申。從南北大盜 (道)駛入芙蓉市,再由芙蓉市進入直通波德申的高速公路,向大盜(道)公司付了過路費後,眼前筆直的公路車輛不多,正好是高速駕駛的好地方好時段,不過留意到路上車輛都跑的蠻慢的,心想反正也不太趕時間,因此也放慢速度了,一路上只以110km/h以下的車速,也能在比預定時間早到目的地。
兩個星期前,收到一封不懷好意的政府信件,打開一看,真是香蕉他的士多啤利,"你超速了!就在那筆直的大盜,超車速是在108km/h,那里的速限是90km/h...",真係比佢揸Q到... 吹漲...
"大盜和兩隻口"合作擒錢,好嘢!比你!Date line是八月三十日前要還清罰款一百五十元,結果遇上全年最忙八月,忘了還... 有時真是塞翁失意焉知非福,幾天前"兩隻口"公佈交通罰單今個月還有半價優待,真係還得神落,遲起的鳥兒某些時候真是未必吃不到蟲。
4 則留言:
横掂都係中硬三万,早知走百二啦!你睇!几唔抵!
走百二就唔只一百五十元啦!
都吾知恭吾恭喜你好......還是安全要緊,
當想超速的時候,就想想家有老也有小,值不值得為了快一點,就把性命摆上賭台......
RM150 can buy damm good food in KL, RM150...can also become "thier" extra bonus...
Well, next time drive safe/ smart lor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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